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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关于举行“绿染城乡·最美台州” 摄影比赛的通知
关于举行“绿染城乡·最美台州” 摄影比赛的通知
责编:秀秀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5-12-30 来源: 点击:28381 次  【打印

各县(市、区)创森办,林业(林特、农林)局,摄影家协会:

为大力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,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共同参与、支持我市国家创建森林城市,从不同季节、不同区域、多角度记录台州市近年来森林城市建设成效,特举行“绿染城乡·最美台州”摄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绿染城乡·最美台州

二、征稿范围

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,反映台州城乡绿化美化、植树造林、公园建设、单位住宅小区绿化、山地绿化、道路河流绿化、森林旅游、湿地生态、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、市花市树、全民共建等城市与森林、人与自然和谐的作品均属征稿范围。

三、征稿规则

(一)征稿对象:专业摄影工作者、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比赛。参赛者不限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。

(二)征稿时间: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30日。

(三)参赛要求:

1、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拍摄,原则上为2014年1月之后作品,可以是单幅或组照(组照张数4-8张),彩色、黑白照片不限。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五幅。作品格式为JPG格式,2M以上(其图片原文件必须保证长边在2400像素以上);参赛作品提倡新作,讲求真实,以纪实的方法运用摄影艺术技巧,形象地表现主题,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只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)。

2、参赛作品须在作品文件名位置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,组照须编明作品顺序。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。

3、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,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编辑画册、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,不再支付稿酬。

4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5、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如需展览,获奖者需尽快提供原始图像文件。

四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台州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台州市林业局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。

承办单位:天下摄影网。

五、评比奖励

作品设立一等奖1幅,奖励人民币5000元;二等奖3幅,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;三等奖5幅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;优秀奖70幅,各奖励人民币300元。主办方将组织摄影界知名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
获奖作品分别颁发获奖证书,可作为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投稿网站:天下摄影网“影赛影展”栏目

收稿单位:天下摄影网

地址:台州市椒江区鑫泰广场A幢一单元1002

邮编:318000

联系人:胡亚静  

联系电话:88550130  

联系QQ:279482888

台州市创森办咨询电话:0576-88819709

联系人:许汤峰  

台州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台州市林业局

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2015年12月2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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